保健食品怎麼選之前,先問:瓶身標示和實際驗出來的一樣嗎?
瓶身上的成分與含量由廠商負責,不一定和實際驗出來的一樣。本文整理把產品買回來實測的研究看到多大落差、台灣對標示誤差的規定與抽驗資料,以及看到「含量達標」的說法可以問哪三件事。

作者 蔡嘉櫸博士|臺灣大學醫學院生化暨分子生物學研究所博士、臺灣大學兼任助理教授、好命生醫 Homnia 創辦人暨執行長。研究訓練背景為 Dana-Farber Cancer Institute(Harvard Medical School)。曾主導第二型糖尿病新藥推進至美國 FDA 一期臨床,並建立 ISO/IEC 17025 認證檢驗實驗室。
重點
瓶身上的成分與含量由廠商負責;標示值可以來自檢驗,也可以來自計算,主管機關會抽驗市售產品。
把產品買回來實測的研究看到落差:波蘭 109 款藥局熱銷的含鐵產品,69.73% 的鐵含量超過標示值的 145%;美國 44 款減重類產品,82% 驗出的成分與標示不符。
這些研究只涵蓋特定國家、品類與通路,不能推論到所有保健食品。台灣對標示誤差有允許範圍,食藥署也公布過送驗統計,但市售產品含量的整體抽驗資料,本文沒有找到。
在問保健食品怎麼選之前,可以先弄清楚瓶身標示能相信到什麼程度。答案是:不一定和實際驗出來的一樣。標示由廠商負責,標示值不一定來自檢驗。有研究把產品買回來用儀器分析,在波蘭的含鐵產品與美國的減重類產品上都看到落差(Puścion-Jakubik et al., 2024;Crawford et al., 2024)。但這些研究各自只看一個國家、一類產品,不代表所有保健食品。
瓶身上的成分表,是誰寫的?
假設你拿起家裡一罐保健食品,轉到背面讀成分表(這是情境假設,不是真實個案)。這張表是賣它的廠商寫的。它是一份自我宣告,就像餐廳菜單寫著這份牛排有多大,沒有人在你面前秤過。
以台灣為例,添加維生素、礦物質的錠狀與膠囊狀食品,標示值可以用檢驗分析得出,也可以用計算得出;法規沒有規定要由誰檢驗,但廠商必須對標示值負責,主管機關也會抽驗市售產品的標示值(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,2019)。所以標示不代表一定不對,只代表它本身沒有告訴你:這個數字是算出來的還是驗出來的、誰驗的。
把產品買回來實際驗,標示和內容差多少?

波蘭的研究團隊在 2022–2023 年,從實體與網路藥局買了 109 款含鐵的保健食品,用原子吸收光譜量鐵含量,再對照歐盟的容許誤差指引:礦物質含量相對標示值的容許偏差是 −20% 到 +45%,也就是標示值的 80% 到 145%。結果 69.73% 的產品超過上限,也就是超過標示值的 145%;11.00% 低於下限;只有 19.27% 落在範圍內(Puścion-Jakubik et al., 2024)。樣品是依藥局熱銷排名挑的,不是隨機抽樣。
要注意,這裡的百分比是「有多少款產品與標示不符」,是產品與標示之間的偏差,不是任何人該吃多少的建議。
美國的研究團隊從 12 處美軍基地內與周邊的零售點買了 44 款減重類產品,用液相層析質譜檢驗。36 款(82%)驗出的成分與標示不符,其中 27 款(61%)標示上寫的成分沒有偵測到(Crawford et al., 2024)。這項研究比的是成分「有沒有」,沒有量含量;礦物元素與脂溶性維生素(例如維生素 D3)也沒有納入這套方法的分析。

有沒有標示上根本沒寫的成分?
有,但要分兩種情況。
第一種是驗出標示沒列的成分。同一項美國研究中,16 款(36%)驗出標示上沒寫的成分,研究列舉的例子包括小檗鹼衍生物、膽鹼、黃酮類、辛弗林(synephrine)、可可鹼、色胺酸等(Crawford et al., 2024);這裡談的是「標示沒寫」,和下面的「摻入藥物」要分開看。這項研究也記錄到:44 款產品沒有任何一款印有研究者查核的四種第三方認證標章。這只是描述。44 款裡沒有任何一款帶標章,意味著這項研究無從比較「有標章」和「沒標章」的差別,所以不能反過來說「有認證的就會符合標示」。
第二種是摻入藥物成分。2025 年一篇系統性回顧檢視了 26 篇減重類天然產品摻藥的研究(發表於 2012 到 2021 年),其中 22 篇可以算出摻藥比例:各研究的比例從 0% 到 100% 都有,中位數是 37.5%(四分位距 25.9% 至 49.6%)(Phan et al., 2025)。這些是各研究彙整出來的數字,不是對任何具體店家或通路的判斷。
是不是每一款都有問題?
不是,也不能這樣讀。同樣這三項研究裡:波蘭有 19.27% 的含鐵產品落在容許範圍內;美國 44 款中有 8 款沒有被判定為標示不符;摻藥回顧納入的研究中,也有比例是 0% 的。這些結果不能推論到所有保健食品,更不能寫成「市面上的保健食品都有這個問題」。
台灣有標示誤差的規定和抽驗資料嗎?
有規定,也有一部分資料。
規定方面:添加維生素、礦物質的錠狀與膠囊狀食品,實測值與標示值之間有「誤差允許範圍」。維生素 A、D 是標示值的 80% 到 180%,其他維生素與礦物質(鈉除外)是不低於標示值的 80%(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,2019)。這份規定對多數維生素與礦物質只訂了誤差的下限,和波蘭研究採用的歐盟指引不同,波蘭的比例不能直接搬來台灣。
資料方面:食藥署公布過「食品摻加西藥」的檢驗統計。2019 到 2020 年共受理 675 件檢體,268 件檢出西藥成分(39.7%),檢出件數最多的是補腎滋養類與減肥類(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,2021)。但這些檢體是消費者、檢警調、海關送驗與衛生機關抽查的案件,不是市售產品的隨機抽樣,39.7% 不能讀成「市面上四成摻藥」。
至於市售保健食品「含量對不對得上標示」的整體抽驗統計,本文沒有找到公開資料(沒查到,不等於不存在)。
這些研究能證明什麼、還不能證明什麼?
第一,研究的品項很集中。美國研究與摻藥回顧談的是減重類產品,波蘭研究談的是含鐵產品。
第二,每項研究都有自己的範圍。波蘭研究只涵蓋藥局通路的熱銷產品;美國研究只涵蓋美軍基地內與周邊的零售點;摻藥回顧列出取樣國家的研究裡沒有台灣,各篇的抽樣方式也不一樣。
第三,國外研究的數字,不能直接當成台灣的數字。
第四,「有沒有第三方認證」與「標示是否相符」之間的關係,本文引用的研究沒有回答。
第五,一次檢驗只是某一批產品在某個時間點的結果,檢驗方法也有自己的誤差範圍。單一批次的「不符」,不等於同一品項其他批次也不符。
第六,這些研究描述的是標示與內容的距離,沒有量測對人體的影響,也不涉及該怎麼攝取。
看到「含量達標」的說法,可以怎麼問?
標示是自我宣告,不是保證。下次看到任何「含量達標」的說法,可以問三件事:
誰檢驗的?是廠商自己,還是與廠商無關的機構?
用什麼方法?方法能不能辨認標示上寫的那些成分,有沒有量含量?
有沒有公開?報告能不能被第三方查到?
這三個問題不是購買建議。本文不告訴你該買什麼,不比較任何品牌或通路,也不評論價格高低。這三個問題對任何廠商、任何產品型態都適用。
標示可信與否,和該不該用個人化配方,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;本文不推薦任何產品或配方。某個產品的標示即使完全屬實,也不代表它適合你;反過來,標示有落差,也不代表換成「一站式」或「客製」的做法就能解決。延伸閱讀:維生素 D 攝取量一天要多少?為什麼同樣劑量每個人反應不一樣
利益揭露 :作者為代謝體檢測服務公司好命生醫 Homnia 創辦人暨執行長。本文引用之國際同儕審查文獻皆為獨立第三方研究,與 Homnia 無關;本文未引用 Homnia 自有資料或技術來源,且全篇未提及 Homnia 任何產品、配方或服務。作者所屬公司亦有個人化營養相關的服務與產品,與本文主題存在潛在利益關聯;本文不討論、不推薦任何產品、配方或服務。
常見問題
瓶身上寫的成分和含量,是檢驗過的結果嗎?
不一定。以台灣添加維生素、礦物質的錠狀與膠囊狀食品為例,標示值可以用檢驗分析或計算得出,法規沒有規定由誰檢驗,但廠商要對標示值負責,主管機關也會抽驗(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,2019)。
保健食品標示的含量,可以有誤差嗎?
可以,但有範圍。台灣對添加維生素、礦物質的錠狀與膠囊狀食品規定:維生素 A、D 的實測值要在標示值的 80% 到 180% 之間,其他維生素與礦物質(鈉除外)不得低於標示值的 80%(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,2019)。其他類型的產品適用另一份規定。
有第三方認證標章,就代表裡面的內容和標示相符嗎?
不能直接這樣推論。美國那項研究的 44 款產品,沒有一款印有研究者查核的四種第三方認證標章,所以無從比較;另有 2 款印著「品質檢驗」之類的標記,卻對不到任何第三方機構(Crawford et al., 2024)。看到標章,可以先確認是哪個機構發的。
研究驗出標示不符,是不是代表市面上的保健食品都有問題?
不是。這些研究集中在減重類與含鐵產品,只涵蓋特定國家與通路;同一批研究裡,也有落在容許範圍內、或沒有驗出不符的產品。這些結果不能推論到所有保健食品。
台灣有沒有抽驗保健食品的資料?
有一部分。主管機關會抽驗標示值;食藥署也公布過食品摻加西藥的檢驗統計,2019 到 2020 年受理的 675 件檢體中有 268 件檢出西藥成分,但那是送驗與抽查的案件,不是市售產品的比例(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,2021)。市售產品含量的整體抽驗統計,本文沒有找到。
看到「含量達標」的說法,可以問什麼?
可以問三件事:誰檢驗的、用什麼方法、有沒有公開讓第三方查到。這是看懂說法的提問方式,對任何廠商都適用。
資料來源
44 款減重類產品:36 款(82%)驗出成分與標示不符、27 款(61%)有標示成分未偵測到、16 款(36%)驗出未標示成分(小檗鹼衍生物、膽鹼、辛弗林、可可鹼、色胺酸等);無一款印有所查核的四種第三方標章
Crawford C, et al. Nutrients. 2024;16(24):4369(線上 2024-12-18). DOI: 10.3390/nu16244369
109 款含鐵產品:69.73% 超過容許範圍上限(超過標示值的 145%)、11.00% 低於下限、19.27% 在範圍內
Puścion-Jakubik A, et al. Molecules. 2024;29(20):4796(線上 2024-10-10). DOI: 10.3390/molecules29204796
減重類天然產品摻藥:26 篇納入、22 篇可算比例;各研究比例 0%–100%,中位數 37.5%(四分位距 25.9%–49.6%)
Phan DTA, et al. Frontiers in Pharmacology. 2025;16:1594975(線上 2025-05-15). DOI: 10.3389/fphar.2025.1594975
台灣:標示值得以檢驗分析或計算產生、廠商負責、主管機關會抽驗;誤差允許範圍(維生素 A、D 為標示值 80%–180%;其他維生素與礦物質不含鈉 ≥80%)
〈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〉:衛生福利部 108 年 11 月 7 日衛授食字第 1081302633 號公告修正;問答集為食品藥物管理署同日公布。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cid=3&id=25734 ;https://mohw.gov.tw/cp-16-50175-1.html (查核日 2026-10-06)
2019–2020 年食藥署受理食品摻加西藥檢驗 675 件、268 件檢出(39.7%);檢出件數最多為補腎滋養類、其次減肥類
蔡麗瑤等。108–109 年度食品摻加西藥檢驗案件分析。《食品藥物研究年報》。2021;12:174–182(食品藥物管理署研究檢驗組)

